· 短文请安,望赏2分钟
“ 链”接你我,更少维护成本,更多安全吊运
通常,吊装链条索具(以下简称“吊链”)是由主环、连接环、链条及吊钩等辅件连接而成,如果在使用中需要调节吊链长短的话,就需增加调节器来达到效果。这样的吊链势必会辅件多、自重大、成本高。集成主环集强力主环,连接环,抓钩及调节器的主要特性和功能于一身。
集成主环组成
集成主环的速检标识:
变形指示-基环的各肢上锻有速检标识,这是用于检测基环是否拉伸变形而设计的,检测时使用标尺测量两个标记的间距,此间距不能超出标尺一寸或半寸的范围,否则集成主环需要进一步测量以确定其是否做报废处理。
集成主环的应用图例与说明:
重要安全信息-阅读并遵照执行:
● 指定人员须按照 ANSI B30.9标准定期进行目检,检测裂纹,缺口,弯曲等现象。
● 停止使用:集成主环或配件如出现裂纹,缺口时,需要请专业人员对产品进行修理,专业人员必须沿锻件轮廓进行垂直磨修,并保证尺寸的损耗不超过表 fig A 中规定的范围,如超出此范围,则产品不能再使用。
● 不可通过对集成主环进行焊接,加热。灼烧或歪曲等方法修理,改造并重新使用。
● 除非被允许集成主环与链条调节器不能混合使用。
● 可以使用调节槽调节链条长度。(见fig C)
● 调节集成主环不会影响其工作载荷。
● 不要将承重链条穿过基环以装卸重物。(见fig B)
● 不能超过吊链识别牌上的载荷系数标识值。
● 确保吊装装置与集成主环轻松连接,避免在基环上产生额外的力,造成其性能的削弱和损坏。
● 集成主环须按指示拉紧,避免侧撞产生的额外力施加于集成主环。
● 但基环标有变形或过载指示时,请禁止使用集成主环。(见table 1)
● 集成主环可在吊装作业时通过绞接螺栓自锁。
● 根据OSHA,MSHA,ANSI/ASME B30.10和B30.9规则或安全使用码使用安全销。
● 如果带有安全销,必须保证正确合理的安装使用,不能发生弯曲或变形。
● 确保链条保持在调节槽中,使调节槽承重,不能是安全销承重。
● 安全销不能与防扭结装置配套使用。
● 只能使用原装安全销配件。
加上 “这一点”设计,本质安全更美丽
撰文:9787
责编:SKIP-DMU(DM162021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