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号称“史上最严”的新《安全生产法》已经施行。其中,对于“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罚款金额已由5万增加至10万!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罚款。累计最高可罚35万!
再三思索的小伙伴们,
大家好,我是TDU!
满足美好生活需求,
安全是美好升级的锚。
2022年,在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视频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做重要讲话。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当成事故隐患来抓。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其实,安全培训成本其实很低,发生事故的代价却很高。只有实打实组织好培训教育,才能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GLE作为国际吊装设备工程师协会(LEEA)会员单位,并具有国内通过 LEEA - Team Card 国际资格认证的专业培训团队,我们始终致力于普适性专业吊索知识和“最佳实践”的传播,提倡通过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根据不同行业和工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我们的服务内容,更多地是投射到终端的现场作业中。在很多情况下,产品厂家对于产品使用和维护的详细指导以及相关标准并不能充分传递给一线作业人员,同时也包括管理职能人员,EHS和现场负责人。我们的培训服务通过专业定制化的课程讲解,对吊索具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的相关事件进行了逐一梳理,为您在这一细分安全专项管理内容提供有效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指导。
同时,我们也致力于完善索具生命周期内的质量检测体系,为您提供专业系统的吊索具在用产品特别计划/周期性检测服务,实现您EHS管理体系在工业安全风险识别的专业细节覆盖。
安全,是一切生产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而安全培训,则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石。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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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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